廣西師范大學MPA招生簡章
一、學院簡介
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源于1960年9月設立的政治教育系。此后的半個多世紀里,以政治教育系為母體,思想政治教育、政治學、經濟學、社會學、社會工作、公共管理學、法學等學科專業得到長足發展。1995年5月政治教育系更名為政治經濟系,1999年5月更名為經濟政法學院。2002年4月經濟政法學院分設為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、法商學院。2005年11月,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與社會科學教研部合并,成立政治與行政學院;法商學院的法律系與我校社會學、社會工作專業合并整合成立法學院,以法商學院的經濟系為主體成立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。2015年12月,政治與行政學院與法學院合并組建成立法學院/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。2019年3月,法學院/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分設為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、法學院。
二、MPA中心簡介
經教育部批準,2010年廣西師范大學獲得全國第五批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。隨后,廣西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(MPA)教育中心正式成立。2011年9月開始招收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。本中心立足廣西和中南地區、粵港澳大灣區,輻射東南亞國家,培育高級公共管理專業人才,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。經過十余年的辦學實踐,本中心已經形成地方政府治理、區域公共管理、縣域發展與管理、教育政治與公共管理、社會保障、應急管理等人才培養方向。
三、學制與學習方式
1、全日制脫產學習:學制3年,課程學習時間1-1.5年, 學校安排住宿,費用自理。
2、半脫產或不脫產學習:學制3年, 課程學習時間1-1.5年。學習者視其修滿學分與完成論文情況決定學習年限,但最多不超過5年。
四、培養類型
MPA學生分為自籌經費和單位委托培養兩種:
1、自籌經費:由MPA學生本人與學校簽訂培養協議,個人支付培養費。其中,全日制學習者可根據自愿將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長春工業大學。
2、委托培養:由MPA學生所在單位與學校簽訂委托培養協議,委托單位支付培養費。委托培養MPA學生不轉戶口,不調入人事檔案。
五、學位授予
MPA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規定的學分(最長五年),完成碩士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,經學校審核批準后,授予國家承認的正規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證書。
六、招生計劃及培養費
學費標準:全日制14950/年;非全日制21000元/年
七、報考條件
1.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。
2.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,品德良好,遵紀守法。
3.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a)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后,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者(最遲于2019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)。
b) 已獲碩士、博士學位,并有兩年或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者。
c) 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,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經歷(最遲于2017年9月1日前獲大專畢業證書)。
4. 身體健康,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。
八、考試
MPA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,初試由國家教育部統一組織,復試由招生院校組織。
MPA聯考科目:
①204-英語二或203-日語;(滿分100分,全部考試時間為150分鐘)
②399-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。(滿分200分,包括數學:75分、邏輯:60分、寫作:65分三個部分,全部考試時間為180分鐘)
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,成績不計入初試成績。
(二)復試
初試通過國家分數線者,由學校按照與當年招生名額所對應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并組織復試。復試時加試時事政治,綜合面試包括英語聽力、口語測試和綜合素質等內容。復試時我校對考生統一進行資格審查,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將不予錄取,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復試時間、地點于3月中下旬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、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網站和MPA教育中心網站公布。
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,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、衛生部的相關規定。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
九、錄取
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,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(含初試和復試),結合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。